访客登记要做人证核验,先分清两件事:技术怎么实现,法律允不允许这么做。技术上,证件识别加人脸 1:1 比对已经很成熟;合规上,人脸信息属于面部特征生物识别信息,2025-06-01 起施行的《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把它管得很细。技术能跑通,不代表可以随便上线。
访客系统一般由哪几部分组成?
访客机(证件识别+人脸采集)、登记与预约平台、被访人确认端、闸机/门禁与梯控联动、数据存储与审计。典型流程是:访客预约 → 到访在访客机做证件识别与人脸核验 → 被访人确认 → 平台下发临时通行权限。
人证核验技术上怎么实现?
- 证件识别:OCR 读取身份证或护照的文本字段与人像区域;
- 人脸核验:把现场抓拍人脸与证件人像做 1:1 比对,确认"人证合一";
- 活体检测:防照片、视频、面具等攻击。
《办法》第十九条给出了术语定义:以人脸信息与存储的特定人脸信息做"一对一"比对,叫"验证个人身份";做"一对多"比对,叫"辨识特定个人"。访客场景的核验多数属于 1:1 验证。
哪些合规红线必须遵守?
| 条款 | 要求 | 对访客系统的含义 |
|---|---|---|
| 第五条 | 以显著方式、清晰语言告知处理者身份、目的、保存期限等 | 访客机要有明确告知 |
| 第六条 | 基于同意处理应取得单独同意,可撤回 | 不能默认勾选,要能撤回 |
| 第八条 | 人脸信息应存储于设备内,不得经互联网对外传输(法定或单独同意除外);保存不超过必需最短时间 | 尽量本地存储,不裸传云端 |
| 第九条 | 事前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,报告与记录至少保存 3 年 | 项目要留存评估报告 |
| 第十条 | 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方式的,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 | 要提供刷卡、人工登记等替代 |
| 第十三条 | 公共场所安装应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,设显著提示标识;禁止在宾馆客房、公共浴室、公共更衣室、公共卫生间等私密空间内部安装 | 访客区可装,私密空间禁装 |
| 第十四条 | 数据加密、安全审计、访问控制、授权管理、入侵检测和防御 | 系统要具备这些安全能力 |
| 第十五条 | 人脸信息存储数量达 10 万人,30 个工作日内向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备案 | 大型园区要备案 |
其中第十条的"非唯一验证"最容易被忽略:很多访客系统默认只提供刷脸通道,一旦访客拒绝,就无法登记。合规做法是同时保留刷卡或人工登记通道。
证件信息和人脸信息怎么存、存多久?
身份证号关联特定自然人的身份信息,人脸信息属于面部特征生物识别信息,两者在实践中都按敏感个人信息从严处理。
按《办法》第八条,人脸信息应当存储于人脸识别设备内,不得通过互联网对外传输(法律另有规定或取得单独同意除外),保存期限不得超过实现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时间。
访客数据建议最小必要留存、加密存储、可审计查询。具体留存期限没有统一强制值,应以业务必要性和单位制度为准,并在告知中写明。
访客通行怎么和门禁、梯控联动?
访客预约确认后被访人放行,平台下发临时凭证(二维码、临时卡或临时人脸权限),有效期短、单次或限次使用,到期自动失效;权限范围应能到被访层、其他层不可达,授权逻辑与门禁与梯控联动怎么做一致。注意临时人脸权限同样受上面的人脸信息红线约束。
验收与评估清单
- 告知与同意:访客机是否有显著告知,是否支持单独同意与撤回;
- 非唯一验证:是否提供刷卡、人工登记等替代方式;
- 存储位置:人脸信息是否本地存储、是否加密;
- 影响评估:是否完成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留存不少于 3 年;
- 备案:人脸存储量是否触及 10 万人阈值,是否按期备案;
- 数据清理:是否按最短必要时间清理过期数据;
- 通行联动:临时权限是否限时、限层,到期是否失效。
TL;DR 检查清单
- 技术上是"证件 OCR + 人脸 1:1 比对 + 活体检测"。
- 人脸信息属敏感个人信息,按《办法》从严处理。
- 访客机必须显著告知,并取得单独同意、支持撤回。
- 人脸信息优先本地存储,不经互联网外传,保存不超过必需最短时间。
- 不得把刷脸作为唯一验证方式,要保留替代通道。
- 私密空间(客房、浴室、更衣室、卫生间)内部禁止装人脸设备。
- 做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,报告与记录至少留 3 年。
- 人脸存储量达 10 万人,30 个工作日内向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备案。
参考资料
- 《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》(2025-06-01 施行)
-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